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 各级分站网络使用费管理规定
时间:2022-11-16
来源: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作者:佚名
各县级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由北京总部分别授权使用204个中心网站的资讯发布平台。依法依规从事食品安全公益性活动和食品安全资讯信息化等有偿服务业务,并按规定缴纳相应的网络平台使用年费和配套用品费。具体规定如下:
注:
一、在各县级调研中心未成立前,各站点由北京总部直接开发并管理;
二、县级调研中心业务提成办法由各县调研中心参照总部办法自主制订,并负责支付;
三、各中心开发的信息发布、企业展示、宣传推广、网站简介、企业名录等单项收入由中心独自享有。
508-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 各级分站网络使用费管理规定
上一篇: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 双百网络平台使用费管理规定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项目 双百网络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