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12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省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单位:
《关于进一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福建省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中共福建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商务厅
福建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福建省委员会
福建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1年10月21日
原文链接:http://zjt.fujian.gov.cn/xxgk/zfxxgkzl/xxgkml/dfxfgzfgzhgfxwj/qt_3796/202110/t20211025_574903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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