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片≠食品添加剂!火锅店“跨界”操作被罚
近日,安徽省六安市一家火锅店因在食材中违规添加药品,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处以10万元的罚款,并责令立即整改。
该火锅店平日里凭借独特口味和优质服务吸引了不少顾客。但为了让食材保鲜期更长,店家竟违规喷洒OTC维生素C溶液。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禁止生产经营“添加药品的食品”。OTC维生素C片虽为非处方药,但因其生产标准、审批流程及成分含量均遵循药品规范,与食品级维生素C存在本质差异。因此禁止在食品中添加。
市场监管部门在接到消费者举报后,立即对该火锅店进行了突击检查,并现场发现了涉案药品。除罚款外,监管部门还责令该店立即整改,没收违法所得及全部涉案药品。
涉事火锅店总店回应称,罚款已缴纳,并表示将吸取教训,严格遵守相关规定,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同时,店家也承诺将加强内部管理,完善进货查验、贮存环境等基础管理,确保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这起事件暴露出中小餐饮企业在食品添加剂管理上的漏洞。小政在此提醒,商家应严格区分药品与食品添加剂,优先选择“国标”认证的食品级保鲜剂,并完善进货查验、贮存环境等基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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