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保障法》规定:改良盐碱地 遏制耕地盐渍化
耕地是保障粮食安全、保护百姓餐桌的基础,如果土地出现盐渍化,对粮食生产是极为不利的。
大家都知道,想要作物长得好,就需要光照、水分、温度、土壤等条件都适宜,其中土壤可谓是重中之重。
而盐碱地就是土壤中盐或碱的含量过高,盐碱本身对作物就有毒害作用,还会导致作物无法正常从土壤中吸取水分和营养,也就是咱们常说的碱太大把作物烧死了。除了一些特定的耐盐碱能力较强的植物外,正常作物在盐碱地难以生长,情况严重的甚至会绝产。
我国是全球第三大盐碱地分布的国家,为了保护耕地,《土地管理法》第二十条规定了,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保护耕地,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良土壤,提高地力,防治土地盐渍化。
《粮食安全保障法》中对盐碱地做出了针对性规定。根据《粮食安全保障法》第十七条规定,国家推动盐碱地综合利用,制定相关的规划以及支持政策,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挖掘盐碱地开发利用潜力,分区分类开展盐碱耕地治理、改良,选育耐盐碱特色品种,推广改良盐碱地有效做法,遏制耕地盐碱化趋势。
为了保护耕地,保障粮食安全,必须要让盐碱地物尽其用,同时遏制耕地盐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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