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出重拳:严禁制售“特供酒”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一则重要公告,明确严禁制售所谓的“特供酒”。这一举措旨在维护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进一步净化市场环境,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公告中明确指出,“特供酒”是指那些虚假标注或宣传与党政机关和军队有密切关联的特定名称、符号、标志性建筑物、官方活动等信息的酒品,这些酒品实际上是假冒伪劣产品。
公告从生产、销售、餐饮、广告、宣传、印刷等六个方面,对各类生产经营主体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具体包括严禁违法生产、销售含有“特供”“专供”“内供”等类似标识内容的酒类商品;严禁餐饮单位违法经营这类酒品;严禁违法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相关酒类商品广告;严禁借“特供”“专供”“内供”等名义进行违法推销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严禁印刷企业违法印刷相关商标标识、包装、装潢、酒瓶标签贴纸。
市场监管总局强调,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检查,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将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公告倡导消费者理性消费,鼓励社会各界积极监督,共同抵制“特供酒”。消费者可以通过12315热线或者全国12315平台举报违法违规行为。
这一公告的发布,是对市场上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特供”“专供”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和制售假冒伪劣酒品行为的有力打击。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也破坏了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严重影响了党政机关和军队的形象。
市场监管总局的这一行动,也提醒了消费者在购买酒类商品时,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避免被虚假宣传所误导。同时,这也是对整个社会的一种呼吁,希望社会各界共同参与到抵制“特供酒”的行动中来,共同维护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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