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标识有新规!网络食品销售也要“亮明身份”!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制定出台《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2027年3月16日起施行,该《办法》的出台,标志着我国在食品标识规范化管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办法》聚焦食品日期标注问题,针对食品日期标注不清、不易查找等问题,提出了详细规定。其中,强制标示事项需使用与背景色对比鲜明的文字、符号等标注,确保清晰可见。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到期日则要求以白底黑字等对比明显形式呈现,并根据包装表面积大小调整字体高度,便于消费者快速识别。
同时,办法还对特殊食品标签作出规定,如保健食品标签、说明书应标明相关事项,特殊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内容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的标签、说明书一致等。
此外,办法强化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要求其对食品标识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并明确具体机构或人员进行审核把关。针对网络食品销售,也强化了标示要求,规定通过网络销售的预包装食品,应在销售主页面刊载主要标签信息,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要加强对网售食品标识信息的检查监控。在法律责任方面,办法在规章权限内规定对食品标识不规范等行为在责令整改的同时,可对违规对象处一定数额的罚款。
相信随着《办法》的施行,我国食品标识管理将更加规范有序,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也将得到更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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