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二十七期)

时间:2019-12-27 来源: 作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市场监管总局关于1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19年第45号),涉及我省2家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天猫(网店)销售的夹心米果(咸蛋黄味,膨化食品花色型)

  (一)抽检基本情况

  天猫其妙旗舰店(经营者为福建省厦门颖点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网店)销售的、标称福建省龙海市三惠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夹心米果(咸蛋黄味,膨化食品花色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重庆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二、淘宝(网店)销售的土豆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

  淘宝渝湘村美食府(经营者为重庆市荣昌区昌州街道渝味莱食品经营部)在淘宝网(网店)销售的、标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宏地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湖南)有限公司。

  (二)风险防控情况

  第三方平台所在地杭州市余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监督第三方平台企业对上述不合格食品进行网络下架删除。

  三、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2月18日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 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发展促进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