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县工委成立后总部能否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函告知

时间:2020-12-08 来源: 作者:

  问:县工委成立之后,总部能不能给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发函告知,方便我们开展工作

  答:可以发《通联函》给属地政府和宣传部门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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