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可不可以复印调研函

时间:2020-12-09 来源: 作者:

  答:调研员针对自己办理的案件可以复印涉案调研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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