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接收投诉材料说明

时间:2020-12-09 来源: 作者:

  答:投诉信

  标题:....投诉信(或者叫举报信、求助信、情况反映等)。

  收文单位:直接写我单位名称或相关各网站名称

  正文内容

  (1) 当事人身份(我是谁);

  (2) 被投诉人身份(我要投诉谁);

  (3) 投诉事件的完整过程(具体事件以时间顺序写清楚);

  (4) 掌握的证据资料;

  (5) 诉求是什么(即具体要求和想法)。

  落款

  (1)签字:当事人亲自用黑色碳素笔签名,姓名上用食指按红色手印,多于15位选代表签字按手印。

  (2)当事人多于15位时同时附上当事人的委托书;

  (3)提供当事人原大小、正反两面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在上面标好手机号或其它联系方式。

  相关证据材料(可以是公文材料、证照合同、票据证言、图片资料、录音录像资料等),以及整个事件曾经的上访维权经过和相关资料、证据等。上述证据均要复印件,最好有照片或扫描件电子版,将所需材料(纸质文档)整理完之后邮寄到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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