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工作流程

时间:2020-12-09 来源: 作者:

  答:

  接诉、受理、维稳

  食安相关问题,当事人提供的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诉求合法等则可以立案。立案后进行初步疏导协调,并按首问责任制规定,由首问人负责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述程序,必要时做书面笔录。

  依据调研课题或法制宣传对象分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科教文组织、公民。通过来人、来函、网络、电信等方式,自主联络我单位及各部门并专兼职人员均可。

  初审、报备、拨款

  做好已立项受理的调研课题、宣传活动、维权维稳案例等相应的工作计划,并做出完整的支出预算,填写项目经费申请表报备待批示(志愿者自费的除外);经费审批后,成立相应的专题或调研组;

  调研、核实、取证

  专题或调研组按工作计划进行调研、核实、取证等具体需要开展工作,可分多部门、多级别、多阶段、多角度、多次进行。

  调解、转办、呈报

  依据各案不同情形进行调解沟通或转办、呈报、举报或民主法制监督程序,及时重启再调研、再核实、再取证程序。

  举报、内参简报、网络资讯、联动监督

  依据完整材料及相关论证论据,向相关党政机关、职能部门、司法机构举报投诉、内参简报反映,必要时采用网络资讯、公开信、公告通报和联动监督等方式进行。

  综上所述,专题和专案的办理,常规程序在85个工作日内完成,但因案件复杂,取证困难等因素影响,有些案件的办理周期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食安法制宣传活动

  活动以食安为主题的法律法规宣传和专题调查问卷相结合的形式,分地区开展专项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具体活动规则另行制定。

  开展义务维权的志愿者参照上述规则执行。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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