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安县:加强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监督检查

时间:2022-05-10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作者:佚名

  

  为了保障辖区居民健康安全,规范公共场所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要求,4月25日至5月20日,隆安县卫生健康局组织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工作执法监督检查。

  每到一处,隆安县卫生监督执法检查组对公共场所落实自治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疫情防控“十严格”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共场所出入人员“三码”核验管理、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人员出入管理、场所清洁消毒、室内通风换气、防护物资配备、健康宣传引导、疫苗接种工作等内容。对宾馆酒店、KTV娱乐、酒吧、美容美发店等公共场所疫情防控登记、卫生许可、从业人员健康证情况,酒店用品清洗、消毒、保洁情况,理发店、电影院座位间隔1米距离、人员限流限量等防控情况进行检查。查看公共场所落实进门扫码、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场所消毒等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情况。督促公共场所严格落实通风、环境及公共用品消毒,从业人员及顾客“三码”联查、测温、登记等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员工健康管理和防疫知识培训,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有发热、咳嗽的顾客,及时引导、督促就医诊查。针对存在问题,督查组现场反馈,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并限期落实整改。

  在检查中,督查组要求各类公共场所要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落实主体责任,严防疫情输入。要坚持疫情防控不放松,严格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自查自纠,严格把好进门入口关,严格开展从业人员日常健康监测,严格执行公共区域环境以及顾客用品用具的清洁消毒,严格执行集中空调通风系统清洗消毒制度。

  4月25日至5月7日,隆安县卫生计生监督所出动执法人员62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车次,检查公共场所96家次,下达限期整改卫生监督意见书4份。通过开展公共场所疫情防控卫生监督执法检查,及时发现公共场所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及存在问题,及时指导督促经营业主落实整改,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抓紧抓细抓实,不断筑牢疫情防控防线,营造卫生安全环境。


原文链接:http://wsjkw.gxzf.gov.cn/xwdt_49370/gx/t118703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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