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信访须知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为地方政府的重要部门,承担着维护和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职责。为了更好地接受群众监督,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信访工作成为了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重要渠道。以下是关于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信访工作的相关信息:
信访举报渠道
污染投诉:0971-8204361
行风投诉:0971-8180433
信访:0971-8124326
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问题线索举报:0971-8167130
信访举报内容
信访举报内容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噪音污染:涉及工业、交通、生活等方面的噪音问题。
2、生态破坏:涉及非法采矿、滥伐森林、破坏湿地等行为。
3、大气污染:涉及工业排放、汽车尾气、扬尘等方面的大气污染问题。
4、水污染:涉及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业面源污染等水体污染问题。
5、土壤污染:涉及重金属污染、化肥农药过量使用等土壤污染问题。
6、其他污染:除上述类别之外的其他环境问题。
信访举报处理流程
1、接收举报:信访部门接收群众的信访举报。
2、分类处理:根据举报内容,将信访件分类并转交给相应的职能部门。
3、调查核实:相关职能部门对举报内容进行调查核实。
4、反馈结果:调查结束后,将处理结果反馈给举报人,并向社会公开。
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实名举报:鼓励实名举报,以便更好地核实情况和反馈结果。
提供证据:在举报时,尽可能提供相关证据,如照片、视频等,以便于调查核实。
合法合规:举报内容应真实、合法,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
保护隐私:对于实名举报人的信息,相关部门将予以保密。
通过上述信访举报渠道和流程,青海省生态环境厅能够有效地收集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及时处理环境问题,保护和改善青海省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文明建设。同时,也欢迎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共同维护我们美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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