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提升专项行动

时间:2024-04-2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近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卫健委、省药监局印发方案,部署自今年4月1日至10月20日在全省开展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以下简称特医食品)经营秩序整治提升专项行动,规范提升特医食品经营行为,守牢特医食品安全底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专项行动以医疗机构及周边母婴店、药店为重点区域场所开展全覆盖排查,重点整治经营资质不合规、进货查验不严格、标签说明书不合格、专区专柜不规范、责任制度不落实和营销宣传不真实等六类违法违规行为。各地结合“两个责任”(包保责任和主体责任)落实开展督导检查,对未取得经营许可(备案)或超范围销售特医食品、混放销售、虚假夸大宣传功效等初次违法、违法行为轻微或危害后果轻微的经营行为及时予以整改纠正;对经营主体未按要求整改到位或持续违法违规经营的,依法依规予以查处;对发现涉嫌质量安全问题的特医食品立即下架封存,并将线索反馈产品生产企业属地监管部门。

  专项行动要求,各级监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强化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各方责任落实,市场监管部门切实履行特医食品安全监管责任,督促药店严格落实特医食品进货查验及专区专柜经营等制度;卫生健康部门落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督促医疗卫生机构落实主体责任,指导医疗卫生机构规范经营特医食品。专项行动期间,省市场监管、卫生健康、药监等部门将适时开展联合检查、下沉暗访和交叉互查,强化“三书一函”机制运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tssps/sjdt/gzdt/art/2024/art_492dc490a82a421da8a838ccc03a63a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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