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受损,食品生产经营者该如何自律?
《食品安全法》第四条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对其生产经营食品的安全负责。明确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食品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对于确保食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接下来就由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的法制宣传员来为您解读。
该规定意味着,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对其生产、加工、销售的食品进行全面的质量控制,确保其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和相关规定。这包括从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到销售等各个环节,都需要严格把关,确保食品安全。
其次,食品生产经营者需要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通过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相关的食品安全标准,来确保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管理和控制,提高食品安全水平。
还强调了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诚信自律和社会责任。要诚信经营,遵守商业道德,不得生产、销售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还需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接受社会监督,为消费者提供安全、健康的食品。
综上所述,该规定对于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同时也需要政府和社会各界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和宣传,共同营造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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