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装食品称重套路深?新规强制标注克数,再也不怕被忽悠!
在超市购买预包装食品时,你是否遇到过净含量标注模糊、规格信息混乱的情况?比如液态食品用质量单位标注让人摸不着头脑,礼盒装食品难以分辨单件与总量。别担心,政讯通・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监督员来大家解读食品净含量及规格标注的细化规定。
《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对不同形态食品的净含量标注做出了明确规范。液态、半固态食品,像饮料、酸奶等,需用体积(如毫升、升)或质量(如克、千克)单位标示;固态食品则统一使用质量单位,避免因单位混淆而误导大家。对于罐头、八宝粥这类固液混合且固相为主要原料的食品,除标注总净含量外,还需标明沥干物(固形物)含量,比如某品牌罐头标注“净含量500克,固形物≥300克”。针对散装称重食品,必须标注“计量称重”,防止模糊计量方式损害消费者权益。
同时还规范了组合装食品的规格标注。当礼盒内含多件同种定量包装食品时,既可以标注“单件净含量×件数”(如“100克×6袋”),也可直接标注总净含量(如“600克”);若内含不同种类食品,则需分别标明每种食品的单件净含量与件数,或单独标注每种食品的总净含量,确保消费者对商品内容一目了然。
通过标准化标注要求,能够让食品“分量”信息更透明。无论是规避商家“偷工减料”,还是帮助消费者按需选购,规范的净含量与规格标注都将成为食品安全与消费公平的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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