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水县全力护航师生饮食安全
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学校及幼儿园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广大师生的饮食健康和生命安全,明水县市场监管局及时启动2020年秋冬季校园食品安全专项行动,聚焦校园食品安全突出问题、薄弱环节,采取有力措施,筑牢基础、补齐短板、提升水平,严防严管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遏制发生群体性食品安全事故,不断提高师生和家长对校园食品安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一是聚焦发现的问题,党组会部署安排抓落实。11月10日,明水县市场监管局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要求对发现的“校园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市场监管部门未依法履职、监管不力,校园食品安全隐患仍然在较大范围内存在”等问题,要主动认领,逐一梳理,制定问题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明确具体责任人员,限时销号整改。要举一反三,全面重点查,盯住持续查,特别要着力解决不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等突出问题。
二是聚焦学生餐配送企业监管,让学生营养餐更安全。通过采取“靠实责任+ N”的食品安全防控监管措施,严守食品安全底线,加强对学生营养餐配送企业的监管,实行3个季度定期检查,特殊时期随时检查,发现问题跟踪,解决问题回头检查等一系列监管措施,提高监管效能。
三是聚焦学校食堂监管,让学生就餐更安全。推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对肉蛋奶、米面油等食品原料,实行大宗食品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制度,签订供货协议。规范加工制作行为。按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规范食品加工制作行为。全面推行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学校负责人和食堂管理人员通过“互联网+明厨亮灶”,随机抽查食堂食品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食堂食品安全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定期召开学生家长委员会会议,建立学校相关负责人陪餐制度,明确陪餐人员和要求,做好陪餐记录,努力让人民群众放心,让每位家长安心。
四是聚焦托幼机构食堂监管,让儿童餐更安全。把托幼机构食品安全整顿上升为政府行为。扶持规范公办托幼机构,淘汰、清理基础条件差。食品安全风险高的托幼机构。明水县委、县政府不断加大投入,落实民生工程,全县城乡11所公办幼儿园陆续投入使用,乡镇基本实现一乡一园全覆盖。举办食品安全培训班,深入基层面对面帮扶指导,扶持公办托幼机构早日投入运营。加快推进“明厨亮灶”创建工作。要求学校(幼儿园)食堂务必在2020年12月10日前完成幼儿园食堂“明厨亮灶”创建率硬性工作指标,“明厨亮灶”创建率必须达到100%,达不到要求的,坚决依法关停。到目前为止,已关停、淘汰证件不全、基础条件差的、食品安全风险高的托幼机构23家,为16家具备办学条件的幼儿园办理了食品经营许可证。
五是聚焦校外托餐机构监管,让“小饭桌”更安全。明水县市场监管局在多年的实践过程中,积极探索出一条适合于县情、民情和群众需求的新路子。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召开了全县学生“小饭桌”安全整顿动员大会。县食安办、教育局、公安局、街道社区、市场监管局等多部门联合制定印发了《明水县校外学生“小饭桌”食品安全整顿方案的通知》。同时开展了“拉网式”摸底调查,详细登记学生“小饭桌”地址、开办者姓名、联系方式、学生就餐人数、学生来源等内容,分类建立监管档案。依据《绥化市食品小经营核准证验收办法》,在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措施不减的基础上,做到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建立长效机制,实行常态化监管。全面推行“小饭桌”巡查责任化、网格化管理,解决巡查责任不清、巡而不查、查而不处等问题。目前,已核发食品小经营核准证104家,取缔、关停不合格“小饭桌”11家。
六是聚焦校园周边食品安全监管、让校园周边食品更安全。严查校园周边商户经销的“五毛”、“一元”食品。以面向学生销售食品的超市、小食杂店、副食店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对象,以辣条、豆制品、膨化食品、糖果、饮料等小食品为重点品种,主要检查销售“五毛食品”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销售的“五毛食品”是否属于“三无”食品、过期变质食品、假冒伪劣食品,查看商家的进货手续是否齐全、货源是否合法等内容。坚决清理校园周边食品流动摊床。为确保联合整治行动扎实推进全面覆盖。仅今年秋冬季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整顿期间,下架,返厂高盐、高糖、高添加剂“五毛、一元”食品1500余袋(盒),排查校园周边食品加工、经营业户65家,整改安全隐患问题17项,规范食品摊床远离校园周边集中经营13家。
原文链接:http://amr.hlj.gov.cn/index/newsshow.html?tid=6&id=2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