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在案件中发过调研函,但是对方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下一步应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0-11-25
来源:
作者:
问:我是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员,**案件申请发过调研函,但是对方一直没有任何回应,下一步应该怎么处理?
答:发出调研函之后,按规定时间内未有任何回应,可以向所发函职能部门再发一次催办函,并且向上一级主管单位发函。或者依据情况发资讯核实函。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上一篇: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资讯核实函有多少种类以及怎样申领 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资讯核实函有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