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名片印刷使用说明

时间:2020-11-26 来源: 作者:

  为规范工作行为,严明工作纪律,总部提供统一名片电子版,特制定名片印刷使用规定如下:

  印制:

  一、名片统一版式,因工作类型需要有三种,从事不同的工作时出示不同的名片:

  1、正面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食品安全内参》编辑部名称,本人姓名、工作称谓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背面是对应的网站二维码。主要适用于调研员、社会监督员、安全调查员、舆情监控员。


  2、正面是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全国食品安全舆情监测中心名称,本人姓名、工作称谓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背面是对应的网站二维码。主要适用于法制宣传员、市场观察员。


  3、正面是全国食品安全综合资讯中心、全国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名称,本人姓名、工作称谓及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背面是对应的网站二维码。主要适用于特约编辑、特约评论员、特约通讯员。


  二 、印刷名片时除以下五处内容外不得修改:

  1、本人的姓名

  2、依据经总部审核的本人职务填写,如中级调研员

  3、本人的手机号

  4、本人的QQ号

  5、本人的微信号

  使用:

  三、所有人员依据工作内容使用相应的名片模板,如有特殊需要,应向总部申请确定。

  四、因聘任期满、自愿离退、违规除名等情况不再从事本单位工作之日起,停止使用并不能以单位名义从事任何活动。否则将在网上进行实名声明或通报。

  使用人自领用证件之日起,认真遵守上述规定。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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