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3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62期)
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蔬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速冻食品等3类食品5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5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重金属污染、微生物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金寨、霍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重金属污染
安徽晨旭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梅干菜,铅(以 Pb 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微生物污染
霍山惠景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经销的(生产日期/批号分别为2020-09-15,2021-02-06)、标称霍山县宝康食品厂生产的野生葛粉,菌落总数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docx
2.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省抽).xls
3.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省抽).xls
4.蔬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6.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省抽).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amr.ah.gov.cn/public/5248926/14611535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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