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所需材料
向吉林省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所须投诉材料应包含如下内容:
1.投诉人和被诉方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名称)、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2.损害事实发生的过程及与经营者协商的情况。
3.明确、具体的维权主张。
对投诉要件缺乏或情况不明的投诉,消费者协会应及时通知投诉方,待补齐所需材料后再受理。
4.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凭证(如发票、保修证件等复印件)或证明;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与侵权事实存在因果关系的有关证据,提供的证据材料应签字盖章。
※消费者协会不留存争议双方提供的原始证据。
(以上内容源自吉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须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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