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时应当提交哪些材料?

时间:2024-04-26 来源: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作者:佚名

  

  依据《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一条和《婴幼儿配方乳粉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的规定,婴幼儿配方乳粉的产品配方注册时,应提交下列材料:(一)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申请书;(二)申请人主体资质证明文件;(三)原辅料的质量安全标准;(四)产品配方研发报告;(五)生产工艺说明;(六)产品检验报告;(七)研发能力、生产能力、检验能力的证明材料;(八)其他表明配方科学性、安全性的材料。


原文链接:https://www.samr.gov.cn/tssps/xgzs/yyepfrf/art/2023/art_8bfbb92690e645ffad95c6c64af37a4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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