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调研工作选题申报要求
1、凡从事本单位调研及法律服务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工作选题申报制度,无论何种原因未申报选题前开展工作的一律先行下线并停止一切工作。:
2、调研工作在全国范围内实施选题(案例)申报优先制,即谁首先申报专项调研选题,谁就对该项调研工作具有主导权,总部及其他部门都处于服务状态,并不得干预正常调研工作。申报选题人不能超出自身工作区域,但不受机构区域限制,超区域者属违规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罚。
3、在指定工作区域内依法开展以普法、维权援助、法律服务为主线的食品安全调研工作,并完成好指定的国家重大食品安全课题的调研任务,自主申请调研选题或接收法律服务,应依法开展调研工作。调研选题或法律服务必须涉及食品安全,否则按违反工作制度做下线、除名处理。
4、在调研或法律服务工作中,对有典型意义、示范效应和突出问题的食品安全调研案例,应按相关程序成立专题组、设立保密档案,并持介绍信、核实函、调研函、通联函等相应文件,依法依规开展调研工作。在执行选题调研任务或法律咨询服务时,应遵守职业道德,自觉抵制社会不良现象,不收受、索要贿赂。接受政府及社会监督,维护单位并自身荣誉。
5、选题申报内容必须具体准确,调研时间、调研人员姓名、涉案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或各类组织的名称、调研事件及调研选题来源。选题已有人申报的,后者不予审批,以确保首办责任制的执行。
6、申报选题方式为:在总部本单位项目网站上,用本人户名和密码在手机或电脑上登录,原则上不受理其他方式申报选题。按第五条规定添加选题并提交即可,特殊紧急事件发送短信息或微信至总部指定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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