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法制调研中心可以发哪些公函
时间:20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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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请示、报告、呈报
2、通知、决定、批复
3、通联函、咨询函、协查函
4、调研函、催办函、转办函、
5、资讯核实函、内参简报、通报
6、举报函、投诉函、建议函、
7、回复函、洽商函、意见函
8、公告、证明、介绍信、公开信
依据事件具体情况选择发不同的公函种类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四砖塔胡同56号(原农业部)西配楼二层,邮编:100810。详情请咨询电话:01053326578 010-56212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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